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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一中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2013年12月25日 14:54:37 访问量:1160

静乐一中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福安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教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李福林  直接责任人:赵俊堂

政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李慧杰  直接责任人:赵晓明

后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秦亮存  直接责任人:董金荣

班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协管人员:各班授课教师

常规安全责任人:行政值周人员、值班人员及全体教职工

二、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安全责任人:

上课时间(含早晚自习)直接责任人:授课教师(课表安排)

课间直接责任人:各班主任

早操、早餐、课间操、午间、傍晚(课外活动)、夜间直接责任人:值班教师(门卫、女生辅导员协助管理)

星期六下午直接责任人:值班教师

三、学生安全管理处理程序:

危及学生安全事故(或隐患)发生:

1)由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劝阻、消除、急救、调解),并向行政值周领导汇报。

2)直接责任人无力处理的重大事件,由直接责任人采取合适的紧急措施后,报分管第一责任人共同处理.

3)分管第一责任人仍无力处理的特大事件,报第一责任人或校务委员会处理.

四、教职工安全工作规定:

(一)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

1、发现学生之间打架、打闹(有可能危及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2、发现有校外人员来校滋事,应予以制止;发现有伤害人身安全的动物(如猎狗)窜入校园内,应及时处理。

3、无论校内校外,发现学生有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4、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让学生在学习中途回家拿作业、书籍、学习用具;对课堂违纪的学生,教师不得赶学生出教室;对批评教育的学生,事后还需要及时了解其思想,把握其动态;不得打骂学生,不得侮辱学生人格。

5、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出现了生病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在场人员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二)班主任和授课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

1、定期或不定期的,根据季节、学期各时段特点和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如夏季防水,冬季防火,春季防病,周末放假防违章搭车等),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宣传自护自救安全知识。

2、上堂课任教师、班主任要配合值日人员注意学生课间安全,特别注意制止学生在楼道之间追逐、打闹;上课教师不得提前离开,下课时要及时到所在楼层的道口,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秩序。严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班主任、值日人员还要注意课外活动时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教师上下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发出学生缺课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半小时内要报告学校。严禁出现空堂、“放羊”情况。

4、实行准假负责制、请假跟踪制。在对学生请假事由核实后方可准假。对请假学生要跟踪了解其情况,直到交给家长。上课期间一般不得让住宿生独自回家。

5、晨练不得带学生在公路上跑步。

6、班级组织校外活动:(1)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做好学生安全及辅导教师的安排工作,学校批准后方可开展校外活动。(2)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跟班老师负连带责任。(3)学生活动的路线及地点,事先应进行实地勘察,不得组织学生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4)活动期间教师不得离开学生。(5)活动前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组织纪律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三)教导处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

1、教导处要经常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工、学生的安全意识,关心全体教职工、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课程设置时必须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检查各班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安全教育的到位情况,对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教育的义务,不听劝告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可以要求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

(四)政教处对师生的生活、劳动安全要高度重视

1、政教处要经常召开寝室长会议,了解住校生情况,要依据《住宿生安全规定》具体指导学生生活,规范学生行为,关心学生冷暖。

2、政教处在安排学生室外劳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制定预防措施。各班级打扫教寝室卫生,学生擦洗二楼以上楼层窗户玻璃、打扫屋顶蜘蛛网时,必须要求班主任在场并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不得安排此类劳动。

3政教主任、班主任及后勤人员要定期组织教室、寝室、场地等学生学习、生活设施(如校舍、围墙、护栏、床铺等)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到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要时刻保持个人卫生清洁,要注意食堂周边环境及所有设施的卫生,用餐前后都必须保持餐具卫生。要防止苍蝇、蚊子、老鼠及人为的污染。不得向师生出售变质、不洁的食物和水,一旦发现,交卫生部门查处。

5、政教处要安排好寒暑假和其它假期的值班护校工作,

(五)实验教师必须注意实验安全

1、使用玻璃仪器、热电仪器、药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爆炸、燃烧、腐蚀、中毒事故的发生。

2、在指导学生实验时,实验前,要讲清正确的操作方法,实验中,要时刻注意学生的操作,严防学生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伤害事故发生。

3、使用交直流电源及其它电器时,应谨慎从事,严禁学生私接电线、灯泡,损坏开关等活动。

4、严格遵守实验的其他安全规定。

(六)体育课安全规定:

1、体育教师应定期检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及时处理或报告总务处予以更换。

2、上课时体育教师要提醒学生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做好准备活动,正确做好示范动作,并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要根据学生不同的生理特点开展相应的活动,对有特殊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的学生要适当照顾和安排活动。

4、上课分组活动时,要时刻关注学生安全状况。

5、课上活动休息时不准学生离开场地到处乱跑(打闹等)。下课解散前要清点学生数,然后整队并带领学生回到教室,不让学生冲出校门或在公路上玩耍,不让学生私自回寝室或到食堂。

6、严禁组织学生在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7、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8、体育教师要准时到岗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果体育教师由于工作上的疏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其个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以上各条要求全体教职工切实做到,如因教职工个人行为过错造成安全问题,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含赔偿责任)。

五、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1、要有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盗等安全意识。积极学习和掌握自护自救安全常识,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上课要遵守课堂纪律,精力要集中,听从教师的安排,不捣乱,实验课不违章操作实验药品和实验设备。

3、严格履行因病因事请假制度,不得旷课,在上课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病因事,须写好请假条,亲自到班主任处请假,班主任准假后方可离校,未经请假,不得擅自外出和离校出走;未经父母或老师允许,不得在外住宿。上课期间不能到校要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4、晨读、早操、课间、中午休息、课外活动期间,不得追逐、打闹,严禁学生间打架斗殴和以大欺小等行为,不得与社会闲游人员交往做违法、违规之事。

5、走读学生进出校园凭出入证,住校生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出入。

6、上、下楼梯靠右轻走慢行,严禁跑步、跨步上下楼梯,严禁在楼梯间追逐、打闹、推搡。下课、放学时间,注意下楼安全。

7、课外活动、课间及休息时间均要遵守学校纪律,不翻墙,不爬窗、爬树、爬铁门、爬篮球架,不打架(包括打弹弓、打纸球、打雪战、打粉笔战),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做有违班规、校纪之事。

8、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走路行车均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学生途中打闹、玩水等,注意过桥过路安全。

9、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或摩托车进入校门;严禁洗冷水澡、擅自下河游泳;严禁在校园内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穿拖鞋。

10、不准私自接触校内电路设施,不准乱接学校电源使用电器,要学会如何处理突发的触电事件。

1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12、全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如有违反,学生个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认真上好早晚自习课,夜间不得擅自外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不准私自离校,确因病或因事须自己写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批准后才准离校,且回家返校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照车辆。

2、注意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未经允许,不得到其他寝室就寝,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学生之间,尤其是男女生之间不得互串寝室;更不准到校外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家长须到校办理申请担保手续。

3、在宿舍内注意防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学生触摸任何用电设备和私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火炉、电炉、电热器。

4、注意个人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吃不洁净食物,防止中毒染病,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应服从寝室长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内卫生和门口卫生,在宿舍内和门口不准乱扔垃圾(特别是果壳、食品袋)。

5、在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打闹、打架,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6、个人财物要保管好。不准在宿舍内有赌博、抽烟、喝酒、偷窃的行为,得到别人许可才可动用他人物品。

7、宿舍公共财物要爱护(如锁、门、窗户、玻璃、桌、床等),如损坏应照价赔偿;上课和课间无特殊情况不准回到宿舍,最后离开宿舍者应锁好门,严防财产损失。严禁破门而入,敞门而去。

七、教师值日职责

1、督促学生起床,主持早操、课间操锻炼,同时清点学生数。

2、督促学生搞好教、寝室,环境卫生。

3、维持打水、取饭纪律,确保安全;

4、维护课间、用餐、午休、课外活动等时间学生纪律,协调处理各种意外事故(重大问题及时逐级上报)。值日教师除上课外必须在校园内巡视;

5、每天最后一节晚自习与上课教师交接清点学生数,就寝铃后查铺,填写相关表格,并于次日交班后将表格送当周值周行政领导。

6、值班教师必须在校内就餐、就寝,全程监护学生,每晚在学生全安静后才能到值班室休息。

7、协助派出所维持学生回家乘车秩序。

8、每班教师值班时间从当日学生起床至次日学生起床。

9、处理当天突发事件。

 

 

 

 

 

 静乐一中

20133

 

 

编辑:焦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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