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
2013年01月23日 11:08:32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教育局
忻教发〔2013〕7号
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201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2013年中小学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假期规定,寒假原则上按4周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此精神,统一安排所属学校的放假时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于2013年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放假,2月26日(正月十七日)开学。
二、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制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教育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对学生按考试成绩排名。
三、寒假期间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借口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严禁教师利用假期对学生搞有偿家教服务。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1.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烟花鞭炮伤人、河边玩耍溜冰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广大家长在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保证广大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地度过假期。2.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搭载学生。要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上述车辆离、返校。3.寒假前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2013年1月14日全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认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对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如不达安全要求,要立即维修或停用。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各学校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畅通。市直学校1月25日前要将值班安排报基教科。
六、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忻州市2013年中小学校历》(见附表),各县、各学校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忻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17日
抄送:山西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厅。
忻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