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1.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静乐县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防控办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2.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需经学生家长同意后由班主任审批,填写“静乐一中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年级组盖章的请假条,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静乐县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审批——年级组登记——防控办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同时上报县教育科技局领导审批。
3.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到静乐县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静乐一中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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