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题申请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 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 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在研的省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其他省级课题的负责人和申 报了其他省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的 课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 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需 具备相应研究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相应岗位五年(含五年)以上教学经历。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即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申请人,不得再申报年度专项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年度一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五、立项后凡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的阶段性研 究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类别字样。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跨学科课题 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人应根据 研究专长,立足教学岗位,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 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课题限报一 名主持人。
七、本年度还设立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双减”政策研究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该课题重点围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颁布后,我省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学校教育教学减负提质增效的做法与经验。“双减”政策研究专项课题与年度一般规划课题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课题类别为专项课题, 研究时限为 1.5 年,研究成果是为教育决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的, 需另行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其管理办法按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执行。
八、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 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 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3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3 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立项课题不得以课题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省规划办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前需认真阅读申请者承诺书与申报须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获准理立项后,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 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管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预期成果必需有研究报告,结题成果与预期成果原则上要一致。
十、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 申请人所在单位、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含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办、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直属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一、本年度课题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注册和申报办法等以平台中的“公共通知”里的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和小视频为准,按步骤按要求进行注册和填写。
十二、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4 月 29 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参考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申报材料,开放后可直接填写。课题申请人注册和提交申请时间为 2022年 3 月 14 日零时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 24 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6 日零时至 2022 年 4月 29 日 24 时。
课题负责人申报流程: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点击省 教育科学规划办,点击课题申报进行注册,所在课题委托管理单 位审核后,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填写完成后,下载所在单位审 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形成一个.doc 文档,跟活页一起提交。
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合格的 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平台。省规划办对申报资格进行复